三、未经教育部门批准 ,严格校外培训机构监管。联合卫健 、加强监督检查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各县(区)校外培训机构开展线下培训活动时间不得早于2020年4月20日 。对违规开展培训的要会同有关部门予以严肃查处。
二、强化责任监督。对批准开展线下培训的校外机构 ,依法依规做好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和复课复训工作,
按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有关事项的通知》(川教函〔2020〕112号)和《雅安市教育局关于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有关事项的通知》(雅教发〔2020〕14号)等文件精神 ,疾控和市场监管等部门组成评估验收组,谁负责”的管理原则 ,各县(区)教育局要根据当地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