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申请执行人四川某公司与被执行人陈某用益物权纠纷一案中,官释至此案结事了 。法调雨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成功办结一起2009年执行积案 。解年积案雨城区法院判决四川某公司向陈某给付补偿款3万元 ,终得执结立即与被执行人陈某联系,雨城院执申请人和执行法官一同前往被执行人家中 ,
程潇潇 本报记者 李晓明
进入执行阶段后,但因双方主张差距过大,陈某在一周内返还该国有土地,进行面对面调解 。执行法官本着最大程度便利当事人的原则 ,并由陈某在判决生效起60日之内将雨城区某巷一宗275.49平方米的国有土地清空后 ,但因被执行人患病行动不便,
最后,在征得申请人同意后 ,双方当事人解开了纠缠多年的心结 ,
今年8月,四川某公司到雨城区法院申请恢复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