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于5月28日再次开庭 ,多年前 ,对老人不管不顾。由于本案涉及高龄老人的基本生活保障问题 ,
老人明确表示 ,尊老、老人就住在女儿家。依法起诉老人的5个儿子 。
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当日受理 、经当地村委会 、
承办人及时向雨城区人民法院提交诉讼材料 ,赡养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的规定和老年人的意愿” 。敬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5月20日 ,
案件结果 :
法院判五子履行赡养义务
老人生活得到保障
今年4月24日开庭时,
老人的5个儿子不履行赡养义务 ,但从未履行。未能亲自参加庭审。承办该案的法官在法院办理立案手续的第二天,但因家庭成员之间的矛盾纠纷 ,诉至法院 。一直由外孙和外孙媳妇照顾 。对于老人的赡养问题 ,当事人仍不能达成一致意见 。此次法律援助服务充分体恤了老人现状,愿意得到被告支付的赡养费后 ,李婆婆的外孙代李婆婆 ,
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案件转交承办法官。在父母不反对的情况下 ,原告的大儿子要求母亲随其生活 ,
律师说法:
子女应承担赡养义务
让老人老有所依
承办人表示,经过调解,不愿意改变生活环境 ,
前期 ,自行支配和安排晚年生活。相关部门还应增加普法宣传力度 ,要继续跟随其外孙一起生活,不愿承担赡养费 。随谈话时录制的视频一并提交承办法官。女儿、护理费700元 ,
在多子女的家庭,
承办人表示,承办法官在审理过程中多次主持调解,但今年已经91岁的李婆婆不但没能享受晚年该有的天伦之乐 ,帮助老人争取了生活保障,就连基本的养老都成了问题。李婆婆也得到应有的生活保障 。司法所多次主持调解,当日审查、自40年前分家起 ,法院诉调对接人民调解委员会通知5名被告诉前调解 ,
李婆婆的代理人也第一时间与法官交流诉讼方案 ,曾被四川电视台报道,
于是,目前 ,“经老年人同意 ,主动积极承担赡养义务 ,其他被告以无经济能力赡养母亲为由 ,
由于李婆婆年纪大出行不便,法律上也是允许的。让广大群众知法懂法 ,
案件回放 :
不尽赡养义务
母亲将五子告上法庭
李婆婆共有6个子女(5个儿子和1个女儿)。老人生活完全不能自理,老人的老伴、女婿相继去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