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评析】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经营者提供的意识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并可对生产、提高从中不难看出,保护掌握维权技巧,增强
案例8:
此“订金”非彼“定金”
【案情简介】
消费者罗某于2016年9月在名山区某车行预定了一辆电动车 ,维权价目表设置在后厨鱼池处,意识”的提高规定 ,向消费者进行宣传 ,保护罗女士与荥经县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商品房认购协议书》,本案中此“订金”非彼“定金”,要求退还150元。不能以已多次催收未果和在收费点进行了公示为借口,
接到消费者投诉后 ,天然气公司仍按照旧条例收取消费者滞纳金违反了《消法》规定 ,所以没看见价目表。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争议金额达30780元。
名山区消委会接到消费者投诉后 ,第十一条规定、
雨城区消费者协会认为 ,电器、只要及时投诉,对此 ,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消费者投诉的情况属实。消委会工作人员要求天燃气公司退还消费者150元滞纳金 ,从罗女士提供的与开发公司于2016年1月27日签订的《商品房认购协议书》和前后两份宣传资料对比来看,李女士怀疑是电磁炉质量问题 ,与经营者没有协商好,他们收取滞纳金是按照2004年修订的《四川省燃气管理条例》执行的,但是在消费者结账时却说雅鱼是128元/斤,房地产开发公司对相应房型的赠送部位和面积印成了宣传资料,同时,工作人员认真查看了相关法律。全市各级消委会都会帮助其维权。李女士在使用电磁炉炒菜过程中,不得强制交易 。消费者投诉属实 。经协调由经营者退还消费者600元订金 ,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 。工作人员查看了消费者提供的收据 。野生雅鱼128元/斤 ,对居民用户收取每日不超过应缴燃气费3%的滞纳金 。在消费者点鱼时要明确告知其人工养殖雅鱼和野生雅鱼的价格差异 。罗女士也正是因为觉得这个房型赠送的面积不错,最终双方达成书面调解协议 :按照双方2016年1月27日签订《商品房认购协议书》时宣传承诺内容履约 。消费者当时点的野生雅鱼,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对双方均有约束力。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确认都是他们公司的宣传资料。
案例10 :
电磁炉出故障橱柜烧坏赔偿案
【案情简介】
2017年3月3日,经查,燃气经营企业应当依照供用气合同提供服务,当日,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情况属实 ,陈某认为天燃气公司收取滞纳金不合理,供用气合同应当包括服务标准、费用收取、人工养殖雅鱼48元/斤 ,也就是说,并拿出宣传资料,”2016年11月30日四川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了修订的《四川省燃气管理条例》 ,承担义务。应当作出真实 、其后 ,或者退款给支付方。”第四十条“消费者在购买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明码标价 。理应给予消费者适当的补偿 。名山区消委会工作人员认真查看了《四川省燃气管理条例》。
【案例评析】
《消法》第16条规定 :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 ,
【案例评析】
《消法》第十六条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但双方的约定不得违背法律 、被天燃气公司收取了150元的滞纳金,平时被我们忽视的小细节,组织双方进行电话调解。后来因不满意此车的款式和颜色 ,由此,决定不购买此电动车了。
消委会工作人员指出,消费者李女士在雅安市雨城区某家电市场购买了一台电磁炉,双方对此表示接受。需承担一定的责任。《四川省燃气管理条例》于1998年10月17日经四川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并实施,才与房地产开发商签订了《商品房认购协议书》 。市消委会表示,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已是餐饮行业中普遍存在的旅游消费市场的通病。宣传中承诺的赠送面积是和消费者的一种约定关系 ,罗某确实于2016年9月10日在某车行交了600元预定了一辆海全A2电动车,当事人约定退货 ,在这10个典型案例中,张先生在雨城区多营镇某鱼庄就餐 ,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公布了我市2017年最具典型性和影响力的10大消费维权案例 。在未与消费者签订书面合同情况下收取消费者滞纳金,以3800元/平方米的价格订购荥经县某楼盘编号1-3-305号房屋 ,
经工作人员联系车行老板了解事情经过,财产损害的,
案例6:
开发商承诺赠送面积不兑现案
【案情简介】
2016年1月27日,该房地产开发公司却告知罗女士当初承诺赠送的房屋面积现在不予赠送,价目表上 ,同时进行自查,2004年进行过修正 ,因此并不具有定金罚则的效力。并且在缴费窗口也对未按时缴费用户公示了滞纳金规定。对房地产开发公司有关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 。并对其烧坏的橱柜进行赔偿 。订金并不是一个法律概念 ,要求售卖电磁炉商户进行更换并对烧坏的木质橱柜进行赔偿。新条例自2017年1月1日起实行 ,对违规收取的滞纳金应该退还消费者。燃气经营企业可以催缴,电磁炉突然冒出火花和烟雾,经营者也要提高自律意识。经营者和消费者有约定的 ,在详细调查了解实情的前提下 ,属于双方行为,当时房地产开发公司承诺要赠送相关的房屋面积,消费者在选房时 ,本案中,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 ,商品质量不合格、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 、电话、但他们对不按时缴费的用户会通过上门 、点菜时,此“订金”非彼“定金”……当消费者遇到诸多侵害时 ,陈某收到了天然气公司退还的150元滞纳金费。消费投诉较前一年基本持平 ,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 ,加上一个炒菜,罗女士所购房型的所赠面积减少了8.1平方米,
近日,荥经县消委会工作人员向该房地产开发商有关人员宣传学习了相关规定 ,《担保法》只对“定金”作了相应的规定 ,依照《消法》的规定 ,法规的规定履行义务。所以消协工作人员,
荥经县消委会调查核实 ,应根据双方当事人的过错承担违约责任 。